
一、免考条件
(一)学历层次免考
1.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成人)高校、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原所学专业课程名称、学分、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部分专业课。
跨专业报考时,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免考,但专业核心课程不可免考,且免考课程总数不超过新专业计划的 50%。
2. 本科以上学历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可免考公共政治课、英语(二)等课程。若原专业与新专业属于同学科门类,仅颁发新专业毕业证,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二)证书免考
英语类课程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 分:可免考专、本科段的英语课程。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 分: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等课程。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可免考英语(二)。
英语专业毕业证:可免考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
计算机类课程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及实践课程(00019)。
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证:可免考计算机类基础课程。
二、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
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成绩证明:原毕业学校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证书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顶替)课程审批表》。
2. 提交申请
社会考生:向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提交材料。
在校生:通过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
线上办理:部分地区(如兰州)通过 QQ 群或指定平台提交材料。
3. 审核与缴费
市(州)自考办初审后上报省考办,省考办每年 5 月、11 月集中审批。
免考费用为 40 元 / 科次。
4. 结果公示
审核结果于 6 月、12 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