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条件
1. 课程成绩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位课程(通常为 3 门主干科目)平均成绩需达到70 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 65 分),具体以主考学校要求为准。
需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且学分达标。
2.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成绩需达到80 分或良好以上,并通过论文答辩。
查重率通常要求**≤30%**,需提交知网查重报告。
3. 外语水平
需在取得考籍至毕业一年内通过以下任一考试:
PETS-3 笔试:成绩≥60 分
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 分;
学位英语考试:部分学校2025 年考试时间为 3 月 29 日,报名时间为 3 月 18 日 - 21 日;
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60 分(仅限宁夏大学认可,甘肃部分学校可能不适用)。
4. 时间限制
需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补授。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
1. 网上申请
时间:
5 月毕业:当年 9 月 1 日 - 7 日申请;
12 月毕业:次年 3 月 1 日 - 7 日申请25。
方式: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的学位申请系统提交申请。
2. 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
《学士学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
自考本科成绩单(系统打印);
本科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PDF 格式,命名规则以学校要求为准);
近期蓝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纸质及电子版)。
提交方式:助学班考生通过助学点提交,社会考生邮寄或送达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3. 审核与评审
市县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初审后,于 3 月底报省考试院汇总;
主考学校学术委员会于 6 月底完成评审,通过者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