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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政策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通知

  (一)课程免考申请

  1.凡符合青海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课程免考。免考政策要求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点击查看)。

  关于英语(一)的免考规定适用于英语(专),英语(二)的免考规定适用于英语(专升本)。除省外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使用代码和名称均相同的毕业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以外,不再受理英语(一)或英语(二)的免考申请,其他考生请选择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

  2025年起,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课程。

  2025年过渡期内,“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的免考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除省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使用代码和名称均相同的毕业课程申请上述四门课程免考外,不再受理其他类型考生申请上述四门课程的免考。

  2.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由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考区进行现场审核。免考申请时间为3月1日9:00至3月4日22:00,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5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3.考生可在服务平台合格成绩项内查看免考课程是否归入考籍档案,未归入考籍档案的免考课程不得用于毕业申请。免考英语(二)、英语(专升本)是否影响学位申请,请考生提前咨询主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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