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申请免考的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可按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2.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三个免考模块:学历证书免考模块,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其他课程免考模块。
一、学历证书免考模块
适用条款:1.各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和本科层次的“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
2.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
其他:前置学历认证不通过可转到“其他课程免考”模块申请。
系统开放时间:上半年2月1日—5月10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10日
二、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
适用条款:凡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可申请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相对应课程,具体按《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执行
其他:非学历证书审核不通过,直接在本模块下提交“人工核验”,填写相关非学历证书信息及上传“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报告、身份证复印及其他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上半年2月1日—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5日
三、其他课程免考模块
适用对象:无法通过学历证书免考模块,申请其他课程免考的。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考生线上预申请并上传材料所需上传材料:1、需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支持上传多页);学信网出具的《电子成绩单》或《中国高等学校学生成绩验证报告》;若是自考毕业生需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免考课程须在材料上做出显著标记。(标红加粗) 3、若考生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有变更,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非学历证免考自考课程统一在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操作,不得在本模块提交预申请。
系统开放时间:上半年2月1日——2月15日(春节节假日期间系统关闭),下半年8月1日——8月15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
链接:https://zxks.eeafj.cn/notice-report-detail?id=21&type=1&from=Portal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