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条件
1. 课程成绩: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 65 分。
2. 毕业论文:成绩需达到 80 分(按百分制计)或良好以上,且查重率需符合主考学校要求。
3. 英语水平:需在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通过以下任一考试:PETS-3 笔试:成绩 50 分以上(含 50 分);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合格(四级≥355 分);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A 级:合格证书;雅思 / 托福:雅思 5.0 及以上或托福 70 分及以上(部分学校认可)。
4. 时间限制:需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补授。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
1. 网上申请:时间:根据毕业时间不同,申请时间分为:
5 月毕业:当年 9 月 1 日 - 7 日申请;
12 月毕业:次年 3 月 1 日 - 7 日申请。
方式: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的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系统提交申请。
2. 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自考本科成绩单(系统打印)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纸质 3 张及同版电子照,规格:jpg,<30K,480×640 像素);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电子版(PDF 格式,以 “专业 + 准考证号 + 姓名” 命名)。
3. 提交方式:助学班考生通过助学点提交,社会考生直接邮寄或送达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4. 审核与评审:
市县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初审后,于 3 月底报省考试院汇总;
主考学校学术委员会于 6 月底完成评审,通过者授予学位。